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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来源:本站 编辑: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6-04 10:39:39 点击数:282871

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6月6日在安监总局“2013年5月份以来重特大事故简要情况”信息上批示:

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2013年7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而且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2013年7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当干部不要当的那么潇洒,要经常临事而惧,这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要经常有睡不着觉、半夜惊醒的情况,当官当的太潇洒,准要出事。”

“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打到疼处、痛处,让他们真正痛定思痛、痛改前非,有效防止悲剧重演。造成重大损失,如果责任人照样拿高薪,拿高额奖金,还分红,那是不合理的。”

2013年11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青岛黄岛经济开发区考察输油管线泄漏引发爆燃事故抢险工作。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

习近平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各地区各部门、各类企业都要坚持安全生产高标准、严要求,招商引资、上项目要严把安全生产关,加大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权重,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责任重于泰山。要抓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党政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要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习近平强调,所有企业都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安全生产。中央企业要带好头做表率。各级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法依规、严管严抓。
  习近平指出,安全生产,要坚持防患于未然。要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特别是要深查地下油气管网这样的隐蔽致灾隐患。要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
  习近平强调,要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各地区和各行业领域要深刻吸取安全事故带来的教训,强化安全责任,改进安全监管,落实防范措施。

2015年5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工中央政治局第23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全面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防范、监督、检查、奖惩措施的落实,细化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消除隐患。

2015年8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就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终维护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2016年1月4日至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调研时的讲话:

“安全稳定工作连着千家万户,宁可百日紧,不可一日松。面对公共安全事故,不能止于追责,还必须梳理背后的共性问题,做到一方出事故、多方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

2016年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加强安全生产提出5点要求:

一是必须坚定不移保障安全发展,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要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

二是必须深化改革创新,加强和改进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等功能区安全监管,举一反三,在标准制定、体制机制上认真考虑如何改革和完善。

三是必须强化依法治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加快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强化基层监管力量,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

四是必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对易发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采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是必须加强基础建设,提升安全保障能力,针对城市建设、危旧房屋、玻璃幕墙、渣土堆场、尾矿库、燃气管线、地下管廊等重点隐患和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以及游乐、“跨年夜”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坚决做好安全防范,特别是要严防踩踏事故发生。

2016年7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发表讲话:

“宁防十次空,不放一次松。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放松,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想问题,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守土有责,敢于担当,完善体制,严格监管,让人民群众安心放心。”

2016年10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上的讲话:

“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关键是要作出制度性安排,依靠严密的责任体系、严格的法治措施、有效的体制机制、有力的基础保障和完善的系统治理,解决好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

2016年10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强化依法治理,不断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水平,更好维护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要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讲话:

“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2019年11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责任制。要建立健全重大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制度,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当事方的责任。”

“要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要坚持依法管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应急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2020年4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当前,全国正在复工复产,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分区分类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从2019年的情况看,全国安全生产事故总量、较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实现‘三个连续下降’,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但风险隐患仍然很多,这方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

“生命重于泰山。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决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作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针对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防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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